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升消费者获得感,11月9日,福建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即日起,调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进一步降低以旧换新补贴门槛,增加补贴品类,其中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100元即可享受补贴。
今年9月,福建省印发实施《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公告对《方案》中部分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在汽车、家电等7个消费品领域推出“加强版”措施,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方面,延长旧车登记期限。即将“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27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调整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9月6日(含)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
在家装厨卫“焕新”政策方面,降低单笔消费额度,增加补贴品类。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1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在11类智能家居产品基础上,增加空气净化器、干衣机、衣物护理机、投影仪、暖风机5类智能家居产品。
福建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合理增加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品类。此次调整的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适用于11月9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的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