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间娱乐网2016-05-01 热度:

还原好声音始末 谁有理不攻自破

    近期,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的新闻层出不穷,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下面小编就以正确的打开方式带领大家一起来梳理下《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的来龙去脉。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们一起回到2015年10月8日那天,《中国好声音》第四季落下帷幕,喜大普奔,荷兰Talpa和灿星两方其乐融融。

    2015年10月—2016年1月,画风突变,荷兰Talpa和灿星就版权问题未达成共识,双方开撕,风波不断。

    2016年1月20日,荷兰Talpa宣布与唐德影视签署合作意向书。

    2016年1月29日,唐德影视与Talpa正式就《The Voice of …》版权签订了协议,唐德获《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5年4季的授权。

    2016年2月,灿星公司使用“the Voice of China”商标开启2016第5季全国好声音海选。

    2016年3月份,荷兰版权方一纸诉状将灿星告上法庭,认为灿星未经许可在全国好声音海选中使用好声音商标版权是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作出赔偿。

    2016年4月27日上午,受理《中国好声音》侵权案的北京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灿星方提出的关于管辖权的异议。

    双方各持观点,谁也不肯服输,那么在整起版权纠纷案中,有哪些疑点呢?

    疑点一:是否构成侵权?

    据时间来看,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版权2016年1月就已经授权给了唐德影视,那么2月份灿星还在使用好声音的版权进行海选,在超出合同期限的时间范围继续使用商标,单就这一点来讲是否已经构成侵权?

    疑点二:“中国好声音”这5个字的版权到底归谁?

    灿星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是灿星和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节目品牌属于灿星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

    而荷兰Talpa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有力反驳,荷兰Talpa与灿星合作4季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灿星方不允许做任何有关商标注册的工作,对于灿星方非法注册的好声音商标已经发出律师函,灿星方也通过非正式信函表示愿意归还,但时至今日仍未归还。

    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实际归属人为荷兰Talpa,如果灿星并没有“中国好声音”的版权,那么是否意味着本季好声音是山寨的“好声音”?

    小编会持续关注本次版权纠纷案件的走向,其实好声音的问题,映射的是部分企业的诚信危机。希望透过荷兰Talpa与灿星本次的版权之争,以及类似的跨国或国际版权纠纷案,能够唤起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知识产权需要每一个人的尊重与重视。